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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~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
作者:时间:2024-11-30点击数:

为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校政发〔2024〕240号)、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校政发〔2024〕397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“转出无限制,转入达标准”的工作原则,坚持“以生为本”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二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

为更好的开展转专业工作,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。

组 长: 艾旭光 方 园

副组长: 苑 勇 辛明杰 朱荣国

成 员: 呼艳玲 武 丹 李 强 张 沐

张 艺 韩艳杰 梁海燕 柏超凡

郝思超 张亚丽 刘玉慧 侯林果

工作小组职责:制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,审核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和内容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规范的落实转专业各项工作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(一)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申请转专业:

1.专业兴趣与专长:学生确有专业兴趣和专长,且条件允许,经考核查证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。

2.身体原因: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,由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检查证明。

3.特殊困难:经学校认定,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。
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: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,学校需予以优先考虑的。经学生本人申请、转入学院和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。

5.其他情况: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或学生培养实际情况,认为确需调整学生专业的。

(二)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转专业:

1.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未取得学籍的学生。
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学生。

3.跨学历层次的学生。

4.跨录取批次的学生。

5.通过普通“专升本”考试升入本科或对口招生入学的学生。

6.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调整到医药卫生类专业。

7.凡进入第三学年(含)以上的、已有转专业经历的、从其他学校转入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的学生。

8.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学生。

9.其他有失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情况。

四、基本要求

(一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志愿。

(二)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需慎重考虑,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,不得更改,学院不受理学生转专业的二次申请。

(三)无特殊情况,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,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。

五、转专业时间安排

1.2024年12月8日前:学院根据教学资源配置、专业发展规划及学生需求,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转入学生考核办法,同时报学生处备案。

2.2024年12月18日-29日: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。请广大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认真填报、仔细核对,确认无误后再提交。由于个人填写错误或未提交,引起报名失败或审核不通过等情况,后果自负。

3.2025年1月2-3日: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格、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,重点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、限制情形及年级要求。初审通过后,将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学生处。

4.2025年1月4-6日:学校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学生名单,并组织考试,考核方式可为“面试”“笔试”或二者结合进行。

5.2025年1月8日-9日:学生处(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)根据转专业考试成绩,确定拟转专业录取名单,并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。

6. 2025 年 1 月 15 日- 27 日:学生处学籍科进行转专业名单公示后正式发文。

7.2025年02月13日-14日:学生处完成学籍学信网转专业标注,并印发转专业通知书,各转入学院完成转入学生班级分配,学生转入新专业新班级学习,各学院完成转入学生成绩认定。

六、计划接收人数

我院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安排如下。

序号

层次

专业名称

拟接收人数

1

本科

护理

9

2

本科

康复治疗

4

3

专科

医学影像技术

1

4

专科

临床医学

2

5

专科

护理

3

6

专科

医学检验技术

3

7

专科

口腔医学

7

8

专科

康复治疗技术

1

七、录取与公示

我院转专业相关进展将在医学院官网同步更新。

八、工作要求

1.为了规范组织转专业工作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医学院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,监督电话:0394-8593825,监督邮箱:hkzdxjk@126.com。

2.学生应理性选择转专业,对在转专业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的,一经查实,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,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3.学生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,遵守转专业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,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。

九、咨询与申诉

(一)咨询渠道

咨询电话:0394-8506626

咨询地址:明德楼 402室

咨询时间:工作日8:00-11:30、14:30-17:30

(二)申诉渠道

申诉电话:13673430206

申诉邮箱:hkzdyxy@126.com

申诉地址:明德楼 408 室

申诉时间:公示期内 8 : 00 - 11 : 30 、14 : 30 - 17 : 30 。

逾期不予受理。学生对转专业过程中的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内提出申诉,申诉材料须真实有效,内容具体明确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申诉事项经核查属实的,将予以纠正并反馈处理结果。对于恶意申诉或捏造事实者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,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。

附件: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转专业申请审批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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