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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5-12-26点击数:

医学院全体全日制本专科学生:

为做好我校2025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学校教学资源允许、学生自愿、双向选择、公平考核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为更好的开展转专业工作,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。

组 长: 艾旭光 李 鹏

副组长: 苑 勇 辛明杰 朱荣国

成 员: 呼艳玲 武 丹 李 强 张 沐

张 艺 韩艳杰 梁海燕 柏超凡

郝思超 张亚丽 刘玉慧 侯林果

工作小组职责:制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,审核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和内容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规范的落实转专业各项工作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(一)可申请转专业情形

1.确有专业兴趣和专长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经考核查证符合条件的;

2.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,且持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出具检查证明的;

3.经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;
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(学校予以优先考虑,需参加转入学院综合考核);

5.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或学生培养实际情况,认为确需调整专业的。

(二)不得申请转专业情形

1.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;

3.跨学历层次的;

4.通过普通“专升本”考试升入本科或对口招生入学的;

5.艺术类录取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;

6.进入第三学年(含)以上、已有转专业经历、从其他学校转入的;

7.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;

8.其他有失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情况。

四、年级相关要求

1. 大一学生:实行平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同年级对应专业学习,已修课程学分按学校学分认定规则转换;

2. 大二学生:实行降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低一年级对应专业学习,已修课程学分经转入学院审核、教务处认定后,按要求转换为相关课程学分或通识教育课程学分。

五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
(一)公布计划(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)

学院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(含可接收人数、接收条件、考核内容及方式等),经学生处汇总审核、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,向全校公布。

(二)学生申请(2026 年 1 月 4 日—1 月 8 日)

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专业专长证明、 医疗诊断书、特殊困难认定材料等) 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,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且未在补报期内补齐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。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转入专业。

(三)资格审核(2026 年 1 月 9 日—1 月 13 日)

1. 转出学院初审: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格、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,重点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、限制情形及年级要求。经学院初审学、公示无异议后,将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学生处。

2. 学生处复审:学生处对转出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,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学生名单。

(四)考核与遴选(2026 年 1 月 14 日—1 月 16 日)

根据公布的工作方案,组织对通过复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(含笔试、面试、专业适应性评估等) ,考核过程全程记录并留存材料。

(五)复核与公示(2026 年 1 月 19 日—1 月 23 日)

1. 学生处初步复核:核查学生资格、考核流程合规性及拟接收名单与接收计划的匹配性;

学校审核: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校长办公会审定后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有异议的,可向学生处或纪检监察室提交书面申诉( 附相关佐证材料),逾期不予受理;受理部门在 3 个工作日 内启动核查并反馈结果。

(六)审批与学籍异动(2026 年 3 月 3 日前)
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。学生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,更新学籍信息,并同步告知转出学院、转入学院、教务处及财务处。

(七)报到与注册(2026 年 3 月 4 日前)

转专业学生持学生处出具的《转专业通知单》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,办理课程选改修、教材领取、宿舍搬迁等手续。转入学院指定专人对接学生,指导制定学习计划;教务处协助做好学分认定与课程转换工作;财务处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调整学费收缴项目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为了规范组织转专业工作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医学院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,监督电话:0394-8593825,监督邮箱:hkzdxjk@126.com。

2.学生应理性选择转专业,对在转专业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的,一经查实,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,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3.学生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,遵守转专业工作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,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。

七、咨询与申诉

(一)咨询渠道

咨询电话:0394-8506626

咨询地址:明德楼 402室

咨询时间:工作日8:00-11:30、14:30-17:30

(二)申诉渠道

申诉电话:13673430206

申诉邮箱:hkzdyxy@126.com

申诉地址:明德楼 408 室

申诉时间:公示期内 8 : 00 - 11 : 30 、14 : 30 - 17 : 30 。

逾期不予受理。学生对转专业过程中的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内提出申诉,申诉材料须真实有效,内容具体明确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申诉事项经核查属实的,将予以纠正并反馈处理结果。对于恶意申诉或捏造事实者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,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。

未尽事宜可查阅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~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
学院地址: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电话: 0394-8511111 邮 编:46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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